貞豐四歲女童走失民警幫忙找媽媽 重逢時刻母女淚流滿面
民警趕赴現場。
3月11日18時22分,貴州省黔西南州貞豐縣公安局珉谷派出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四歲小女孩在該縣外環(huán)路大眾餐館前哭泣說是找不到媽媽了,請派出所民警幫忙找到孩子親屬。接警了解基本情況后,派出所三名民警立即驅車趕赴現場,將孩子接到派出所,并順利將孩子交給正在緊張尋找孩子的媽媽黎某艷,重逢時刻,母女大哭,警察微笑。
將孩子抱回派出所。
民警在帶著孩子趕回派出所途中,一手抱著孩子,一邊問她幾歲了,爸爸媽媽叫什么名字,媽媽在哪里上班,是做什么工作的,在哪里上幼兒園。孩子說她說四歲了,叫童童,在某幼兒園,并說出了爸爸媽媽和老師的名字。民警立即電話通知同事展開查找,通知孩子親屬到派出所認領孩子。

警方提醒廣大家長朋友:一要讓小孩記住自己居住的地點和至親電話號碼,記住父母在哪里上班;二要教會孩子在需要幫助時借用手機撥打110求助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救護電話;三要引導教孩子識別好人和壞人,在無助的時候,可以嘗試信任老人、孕婦和有小孩子的父母、穿軍警制服的群體、學生群體、大的機關單位或超市商場統(tǒng)一著裝工作人員;四要盡量保證孩子在自己視線范圍內。另外,不要帶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注意防范后面來的摩托車、面包車。盡量不要帶孩子到人員復雜擁擠的場所,以免孩子因擁擠走失被拐。


重逢時刻,母女淚流滿面。
聘請保姆時,一定要查清其真實身份并掌握相關資料。千萬不要讓陌生人照看孩子,即使時間很短。在醫(yī)院不要把孩子交給不認識的醫(yī)護人員。要教孩子拒絕陌生人的飲料、糖果、禮物和摟抱,不跟陌生人走等。
(州公安局新聞中心)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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