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一名濫伐林木嫌疑人
濫伐林木嫌疑人。
為了保護興義市森林資源,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認真貫徹落實“六個嚴禁”,充當興義市林業(yè)生態(tài)的忠誠衛(wèi)士,嚴厲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 2018年7月23日,興義市森林公安局破獲一起濫伐林木案件,依法刑事拘留一名濫伐林木嫌疑人。
經(jīng)查明:2017年11月29日,興義市木賈街道辦事處干溝村村民陳某某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雇人將自己位于干溝村雀籠山組茶子林的杉木進行砍伐。后經(jīng)林業(yè)技術人員現(xiàn)場檢尺測算,被砍伐杉木共227株,立木蓄積24.7606立方米。
濫伐林木嫌疑人被羈押在興義市看守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guī)定,興義市森林公安局于7月23日將涉嫌濫伐林木罪的陳某某刑事拘留,現(xiàn)羈押在興義市看守所。
(曙光 付黎明)
責編:鄒思晶 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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