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不敵“已婚婦女”
1月20日,記者在興義市富興東路看到一家餐飲店外貼出的招聘啟事上寫著,“聘服務員1名,要求:女性,30歲以上”。看啟事的王小姐告訴記者,本想進去應聘的,沒想到自己“年齡不到”,只好放棄。
記者走訪市場發(fā)現(xiàn),目前不但一些餐飲店在招聘中要求已婚人士優(yōu)先,還有不少商家對應聘人員的年齡要求也有所“上浮”。興義市一些銷售服裝、鞋類等的商家貼出招聘啟事,要求年齡在25歲-35歲之間,有經(jīng)驗、已婚者優(yōu)先。
為何商家這些觀念發(fā)生了轉變呢?老板張先生告訴記者,過去請服務員,都請年輕漂亮的,有力氣做事還養(yǎng)眼。但半年時間不到,自己已換了幾個服務員。而這些服務員的年齡大都在20歲左右。
張先生告訴記者,不少年輕的女性到自己這里做服務員后,呆了一段時間就要走,有時自己剛把對方教會,對方就走了。此外,這些女孩子做事也看心情,心情好時做事勤快,心情不好了做事就慢吞吞,還得罪客人。老板忍不住說上兩句,結果自己“被炒”。興義盤江路上銷售女裝的王老板也表示,年紀稍微大些的已婚女性員工,做事會比未婚女性更踏實、認真。同時,從耐心和細心角度來講,已婚女性更善于跟顧客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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