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被拐兒童林林與父母向興義警方贈送錦旗(圖)
亮點黔西南訊 1月12日下午,被解救回到興義家中兒童林林的一家向興義警方贈送一面錦旗。
2008年4月3日下午,林林(化名,男,4歲多)在興義城區(qū)失蹤。
案件發(fā)生后,黔西南州、興義市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專案組民警歷盡艱辛,于2012年1月3日,在福建省永春縣一村寨將被拐賣的林林解救出來。1月8日中午, 被拐賣近4年的林林終于回到興義家中與親人團聚。12日下午,林林一家來到興義市公安局贈送一面錦旗表達謝意。(詳細案情本網(wǎng)己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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